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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高校控、参股科技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08-04-29 点击次数:23

    教技发中心函〔2008〕59号

    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创业板的推出主要是为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融资难题,完善创业资本退出机制、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和企业创新机制的形成。创业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

  为了推动高校科技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强做大,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我“中心”拟采取一些扶持措施,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高校控、参股科技企业上市融资。这些措施包括:为拟上市高校企业建立改制审批的快速通道,积极与中国证券会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推荐拟上市高校企业,以及为拟改制上市企业推荐战略投资者或财务投资人等。为做好这项工作,现请你校报送(拟)上市企业的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高校控、参股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

  请你校按照附表一填写高校控、参股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简要情况,包括公司简介、主营业务、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经营状况等有关内容。

  二、未进行股份制改造拟上市的高校控、参股企业的情况

  请你校选择资产规模比较大,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并且能和学校学科建设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良性互动的,拟上市但未进行股份制改造的高校控、参股企业,按照附表二填写企业简要情况,包括企业简介、主营业务、拟改制上市的设想、经营状况等有关内容。

  附表:一、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高校控、参股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情况简表。

     二、未进行股份制改造拟上市的高校控、参股企业情况简表。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OO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