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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PE投资仍卡壳于退出渠道 不能单走IPO独木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08-07-24 点击次数:0

二级市场走熊后,PE(私募股权)投资受到市场的关注。银监会最新印发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为PE信托的升温创造了条件。

   二季度,国内创业投资市场呈现出不同寻常的热度,募资金额和新募基金数创下单季新高,投资水平也逼近历年最高记录。数据显示,2008年第二季度针对亚洲市场的私募股权基金募集非常活跃,共有10只可投资于中国内地地区的亚洲私募股权基金完成募集,资金额达到120.2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增幅达107.6%。另据西南财大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的统计显示,今年1至6月,推向市场的股权投资信托类产品数量已达21只,而去年一年发行的该类产品还不到20只。

   对阳光私募基金来说,二级市场投资受挫,不少产品将眼光转向了PE。深国投推出了国内首个结构式PE信托计划,受让深圳产学研创投公司持有的荣信股份限售流通股的受益权,存续期间由深圳产学研创投公司分3年逐步溢价回购。其中,存续期间的前3个信托年度,预计受益人每年收益率为5%。平安信托推出了“辉煌系列”,主要投资于有望短期内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的PRE-IPO公司股权项目。

   所谓私人股权投资,按照银监会“操作指引”的规定,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等。可以预料,一旦所投资的企业IPO成功,其投资回报是相当可观的。

   然而,PE信托的烦恼,恰恰在于退出渠道上。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在近日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退出障碍将大大影响了私募股权投资的回报率。以国内资本规模最大的创业投资公司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累计投资了近80个项目,其中已有5家投资企业在境外上市,投资平均增值4.8倍;而在目前内资创投退出渠道不畅通的情况下,总体收益超过52%,创业投资单独收益的年利润在18%左右。

   信托业知名专家李旸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操作指引》的出台,有利于PE信托的规范运作。但他认为,退出渠道未理顺,被视作国内PE信托发展的一大瓶颈。对此,邢成的研究报告同样指出了PE信托的退出问题。他表示,以机构监管为主的分业监管,已成为私募股权投资进一步发展的挑战。各监管部门为了促进本部门所管辖的机构进入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纷纷出台了自己的规章制度,使理财市场、QDII业务等监管上的不统一现象,开始延伸到私募股权投资市场。

   正在积极争取上市的光大银行,让信托持股尝到了苦涩的滋味。按照现行政策,证监会不支持信托资金参与新股上市。据称,证监会已通知光大银行,上市前必须清理信托股东。而在光大银行的信托股东中,包括去年以股权受让方式新进入的上海国投、华宝信托、重庆国投、北京国投、中信信托、中原信托等。此前,北京银行、中国太保上市时遭遇过同样的问题,最终靠特批过关。对PE信托来说,如果把目光瞄准IPO,显然不能每次都指望特批,现行政策实际对其是“此路不通”。

   信托业人士将此“归罪”于部门利益冲突。一信托人士告诉记者,“如果信托公司是证监会管辖,就不会遇到这样的难题。”在他看来,PE如今成为了香饽饽,证券公司已将直投作为一项创新业务,PE信托要想在证监会过关还真不容易。银监会的《操作指引》,规定私人股权信托可以通过股权上市、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股权分配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但由于IPO渠道的受阻,《操作指引》并没能解决退出瓶颈问题。

   沪上一信托人士对记者说,在缺乏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的情况下,IPO让国内PE信托尤为看重。IPO是目前PE信托最渴望的退出渠道,也是收益最高的获利渠道,应争取在创业板推出前打通现有瓶颈。

   不过,信托业应该意识到PE信托的前景不能单走IPO的“独木桥”。邢成认为,信托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高度依赖企业上市,对信托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制约和影响可能是致命的。数据显示,国内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渠道依赖企业公开上市的占比超过60%,而美国等发达国家私募股权投资通过并购退出的高达70%以上。

   可见,PE信托尤其需要在并购退出方面有所作为,不能把希望过多寄托于IPO。